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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系列主题 ——『 志愿者评说志愿精神 』

公共生活的无力感与志愿精神

文 / 朱健刚

    很长一段时间,在公共生活中,我常常有一种无能为力的感觉。

    很多人和我一样,可以亲眼看到在经济繁荣的背后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贫富分化、乡村凋敝、求助的劳工、艾滋病的蔓延……这些问题你一旦面对它们,你的恻隐之心就不由不隐隐作痛,就像这个年末依然见到那么多的乞丐,虽然你和他们那么陌生,但是仍然让你不能熟视无睹。苦难在四处延伸,你想做点什么,但是又好象不知道该做什么,甚至觉得未经允许,如果真的自己做了就可能会有麻烦。政府似乎应该承担主要的责任,但是我们呢?似乎也不是和我们没关系。不过能做什么?有用吗?在今天这个市场主导的年代中,我想我是和许多人一起在分享着这种“没有力量”的感觉。

    我并不认为这是所谓国民性。十九世纪,一位法国的政治哲学家托克维尔在以好奇的眼光考察了美国个人主义基础上的公共精神之后,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这样写到:“在民主国家中……市民是独立的和无力的,他们几乎不能做任何事,没有人能要求他的伙伴帮助他们。因此如果你不学会志愿性的相互帮助,他们将没有力量。”

    我想正是要学会这种志愿性的相互帮助的愿望,使得我,以及我的朋友在 1997年的上海参加到社区志愿服务的行列。哪个时候我们做的是法律援助,那个时候志愿者对于许多上一点年纪的人听着都新鲜。但是在今天的中国,支援者已经成为街头巷尾的口头语。虽然那些在媒体上轰轰烈烈报道的“官办”的志愿者活动经常让人觉得变味和做秀,但是如果透过着轰轰烈烈的外表,我们依然可以发现和体验到,在这股浪潮中,仍然有许多自发的志愿者在默默地行动着。他们或者是站在帮助麻风病人的前线;或者在乡村中开办小学;或者为上访者送棉被;或者为贫困地区的孩子建造房子。他们是真诚的,他们的行为也是有效的。有些人挤出的是业余时间,有些人是全职的志愿者。有一些已经是那些草根志愿组织的职员,但是支撑他们的依然不是微薄的工资,而是和我们同样分享着的志愿精神。

    志愿精神,强调着不以个人营利为目的,而以增进公共福利为福祉,强调着自愿参与而非强迫,强调着社会改革的信念,而非简单做好事。它的核心就是公民的独立的自愿的公共参与。在我看来,这种志愿精神也许是新的可以使许多中国人团结起来的公共生活的道德基础,我们称之为公民美德。

    就今天的志愿活动整体来说,我们可能理性上会分析这些志愿活动的作用仍然是微不足道的。许多活动好象没有可复制性,但是如果我们真的一旦投身到那些志愿者中间,体验他们的工作热情和气氛,那么你就能感觉到一种在其他的社会生活中我们所缺乏的社会美德。对于我来说,我的那种无力感似乎消失了,你感觉到虽然大家一起做着很卑微的一件事情,改变的可能只是一个社区、一个人,甚至只是一个人瞬间的心理感受,但是那时实实在在的改变啊,即使只是一点点。而这一点点的改变,就像那个广告词所说,生活的感受就会完全不同。

    在我看来,志愿精神不是高高在上的共产主义,而是某种虽不同寻常但也容易达到的境界。任何一个普通的稍有社会关怀的人都可以做到的,为志愿者造神不但是不真实的,而且是有害的。志愿者其实是任何一个普通人都可以去做的,反正“闲着也是闲者”,而且它也并不需要脱离我们的日常生活,只要你愿意,可以成为你生活的一部分。志愿精神甚至不是大公无私的,它“成全了别人,也陶冶了自己”。

    志愿精神,其实你、我都具有。

    我每每参加志愿活动,心中常常感觉到一种温暖的力量。很多时候这种力量并不来自我们真正完成的社会改变,而是因为我知道,如果我们生存的冰冷的世界依然难改变,至少我们还有一群人,可以一起改变自己的生活。至少我们还有行动的力量,而行动起来,我们的生活才会有希望。

文章来源:中山大学华南民间组织研究中心 200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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